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怀安信息资讯 >> 政策法规 >> 文章正文
相 关 文 章
信产部:引导单项收费 手机
商务部:07上半年我国空调出
空调产能明显向中国转移 品
空调产能向中国转移品牌建设
信产部:引导单项收费 手机
商务部:07上半年我国空调出
努力建设成都市工业基地
滨海新区建设加速纯碱行业复
建设部将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
精 彩 推 荐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欢迎光临怀安信息资讯网,现在是:  
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商住房节能信息公示
整理:怀安信息资讯网  文章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06-12-14 1:17:58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2日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这位负责人说,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监督检查。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考虑建筑物的寿命周期,对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进行科学论证。节能改造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确保结构安全,优化建筑物使用功能。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Copyright © 怀安信息资讯网|Www.haqy.Net
    免责声明:本站大部分信息资源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研究|探讨|收藏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站管理人员删除,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