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数十万家民营快递企业、300多万快递从业人员,承担着80%以上的同城快递服务和60%以上的跨省市的快递服务。近日,随着《邮政法》修改第7稿的出炉,民营快递公司遭遇了“生存”问题。
“专营令”一出生意难做
“时间太紧了!”当拨通上海东方万邦快递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的电话时,他说,“今年1月,《邮政法》修改稿第7稿正式出炉,并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立法计划,其中第10条明确规定,信件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除外。”
一般老百姓邮寄的平信重量大约在20克左右,350克的重量相当于A4打印纸70页再加上一个邮局的信封。“民营快递公司的业务90%都是在350克以内!”老刘讲,上海是全国民营快递业发源地,目前,沪上有6000多家民营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十多万,而寄递350克以上信件和包裹的业务仅占业务总量的10%左右,“‘专营令’一出,谁能靠这一点点生意活下来呢。”
老刘告诉记者,目前,上海90%的企业进出口报关单,50%的银行汇票、支票、信用证等都是由民营快递公司帮助投送或办理的。“这些信件哪一样会是350克以上的?我们有十多万投递人员,而邮政部门不过两三万人,如果让他们专营,这么大的市场需求邮政部门是无法承担的!”老刘称。
民营快递第三次赴京陈情
“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还是要争取到底。”老刘说,得知第7稿的内容后,今年1月10日和1月17日,上海民营快递企业已派出代表赴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和国务院多个部门阐明了自己的观点。1月23日,上海民营快递企业又联名发出信件,争取“生存”权利。
老刘讲,一些部门还是比较同情他们的处境的,在回函中表示“党政军公函和私人信函的寄递应由邮政部门专营,商务信函寄递则应放开经营。”虽然,支持者只是少数,但老刘认为,在未正式立法前,民营企业还是能为自己谋得一席“生存”之地的。
“下周一,是我们第3次去北京,这是最后的努力了。”老刘告诉记者,此行他们将拜访国家邮政局、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等,希望这些部门能同意商务信函寄递市场完全放开。
《邮政法》修改稿部门色彩明显
一位专家称,邮政与民营快递公司的争议已持续多年。邮政部门认为,对于一封仅贴着0.8元邮票的信件,民营企业无论如何是不愿意翻山越岭、费时费力递送的,因此为了维护邮政的公益特性必须使邮政获得一定的专营权利,以保障成本投入和回报。而民营快递企业认为,邮政专营意味着对市场竞争主体的损害。
“我认为这项条款带有明显的部门起草色彩,显然是欠妥的。”昨天上午,华东政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沈福俊对记者表示。“一定范围内的邮政专营是必要的,这也是出于邮政安全的考虑。”沈福俊说,“但是通过立法把过多的业务都列入到专营范围内是不妥的。民营快递业只要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就是合法经营,在这一范围内与邮政开展一定的竞争也是合理的,如果这时候有关部门通过立法剥夺他们大部分的经营权利,我认为是不合适的。”
据沈福俊介绍,在行政法上有一项平等对待原则,这要求立法机关和行政主体在立法和执法上对所有的当事人平等对待。“在《邮政法》草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信息产业部既是立法者,又是经营者,明显违反平等对待原则,如果民营快递业发生一些问题,也应该是在行政上加强监督管理,而不应使用立法手段剥夺他们生存的土壤。”沈福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