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化协会化妆品法规委员会年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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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怀安信息资讯网 文章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06-12-14 2:4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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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化协会化妆品法规委员会年会日前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共有20家企业的26人参加。卫生部卫监督司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房军应邀参加。中国香化协会化妆品部尤启辰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化妆品法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炼主持。卫生部食化处房军在会上介绍了当前卫生部在化妆品监管方面所进行的工作以及今后的打算。其中谈到化妆品行政卫生许可程序取消现场审查及现场取样,但保持初审工作,具体初审的内容及要求也想听听企业的意见;目前化妆品的上报、评审规范化工作有很大改进,人为因素少了;公布了染发剂可使用的原料名单;INCI中文译名工作与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作已基本完成;2005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修订工作也基本完成,并积极努力将其上升为国家标准;积极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化妆品不良反映监测体系。今后要制订化妆品监管的长远规划,特别是基层能力的建全完善。
中国香化协会尤启辰在会上也进行了发言,他首先介绍了化妆品行业今年上半年的形势及化妆品进出口情况;第二介绍了近期出台的有关化妆品方面的新法规以及今后相关法规的动向;第三提出几点对化妆品企业主管法规工作同志的希望与要求。
与会代表针对化妆品法规畅所欲言,谈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最后会议主持人李炼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生产许可证QS标志实施中的问题。QS标志实施应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期,以便企业减少包装或说明书库存的损失。QS图案的颜色应多规定几种色调,以便于时尚性化妆品包装色泽协调。
2-应对有关公众对产品质疑的机制问题。企业应注意积累可能产生化妆品质疑问题的资料收集。企业会同协会进行对消费者有关化妆品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的认识与了解。
3、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的初审问题,企业可提供有关化妆品初审的具体意见及想法,报食化处,供领导们参考。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规定应实现备案程序规范、全国统一。
4、广告定宣传用语的规范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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