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89号 环氧氯丙烷案反倾销公告 |
|
整理:怀安信息资讯网 文章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07-10-14 12:55:59  |
|
|
|
|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89号 【发布日期】2005-12-21
2004年 12月2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103000。
鉴于本案案件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28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
上一篇文章: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107号 《2006年钨品、锑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名单》、《2006年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名单》 下一篇文章: 一个笨方法 弱女子3年赚了600万! |
| 【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