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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预售房禁令已冻结炒房资金上亿元
整理:怀安信息资讯网  文章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07-10-29 14:53:09    

禁令已冻结炒房资金上亿元 王剑超:慎重考虑开启预售房禁止注销“缓冲期”
昨日,福州“禁止预售房更名注销”规定的提案者、房地产学者王剑超约见本报记者,提出,相关部门应慎重考虑开启“政策缓冲期”。

    近日传来消息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欲对3月27日禁止预售房更名注销的禁令“网”开一面,开启“大限”缓冲期。

    相关传言说,开放时间预计在“五一”前后,初步考虑放宽一个月左右对许多正欲办理或者急需办理合同注销的退房者给予“政策缓冲期”。据称,目前市政府已经接到交易中心的申请报告,准备开会进行协调。

    传言一出,马上引起各方关注。


    王剑超算了这样一笔账,根据他对2004年、2005年两年中第一季度预售房交易量的统计,每年这段时间内福州预售房的交易量都会达到200套以上。以每套房子40万元计算,到目前为止,榕城炒房者因为禁止预售房变更、注销而冻结的炒房资金可能达到上亿元。

    而某房地产业内人士还认为,王给出的数据仍然过于保守。他说,有时候仅仅一个月就有近百套房子在交易中心注销。交易的价格有些也达到八九十万元,“上亿元这个数据肯定是个保守的估计”,该人士如是说。

    “如果这上亿元都像往年一样流入市场,那榕城的房价肯定会受此影响而上涨”,王剑超认为,禁止预售房合同变更、注销的规定已经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不宜开启“缓冲期”
逮住的老鼠又跑了  


    王剑超说,如果在这个节骨眼上开启政策缓冲期,那会造成大量的期房集中在这一个月时间内交易。“那‘3·27’禁令就失去意义。”

    某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开启了缓冲期,可能出现的情况有两种。

    一种是短时间内大量的期房进入市场交易。炒房者急于抛售房子,又一时找不到买家,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价格可能被压低。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长线投资者看准这个机会,大量购进这些短线炒房者手中的期房,造成房源被大量囤积,福州房子空置率上升。

    王剑超说,福州市相关部门与炒房者的“3·27”暗战,表明福州已经开始重视房价,而且将国家关于禁止期房转让的规定落实,福州在全国来说是首例。“已经走在前列了,开启缓冲期不是走回头路吗?而且这样不是又给了炒房者机会?刚逮住的老鼠又会跑掉。”王剑超如是说。

    而且他认为,商品房不同于一般商品,它密切关系到民生,房地产市场不能任由市场自由发展,必须用行政手段进行调控。

注销是否等于炒房
专家称法律需细化 


    王剑超认为,如果开启缓冲期,不仅给了炒房者机会,其本身也涉嫌违反相关法律。

    他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也就是说,在国务院没有规定期房能否转让之前,预售房变更是不涉嫌违法的。

    “2005年5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期房禁止转让’”,王剑超认为,“开启缓冲期”不仅与国务院关于“期房转让”的规定相违背,而且涉嫌间接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不过,对于王剑超的这种说法,也有业内人士提出质疑。福州律房网张建新律师认为,建设部颁布、2001年6月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期房与合同中说明的有出入,买受人可以退房。

    “另外,国务院去年出台的政策只是禁止期房转让,怎么能肯定预售房注销就一定涉嫌转让呢?”张律师说,目前,没有任何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注销预售房合同的人就一定会将房子转卖给他人,所以,现在最迫切的是出台相关细则,把真正需要注销合用的人与炒房者区分开来,“不过这又谈何容易啊!”张律师如是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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